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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各地车管所设专门窗口方便农民快捷办牌证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404次
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按照国务院批准下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为方便农民快捷办理牌证,各地车辆管理所将开设专门业务窗口,安排专门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导办和“一站式”服务,确保手续符合 
条件的一次办结。在县城、乡镇的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车辆销售单位代办牌证,使购车农民当场可以办结登记手续。民警将下乡组织专场考试、对群众申领驾驶证进行集中办理。此外,摩托车登记业务将全部下放到县级车辆管理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部分县级车辆管理所可以受理汽车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交警中队受理。 

    为维护购车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办理登记的下乡汽车、摩托车,将严格车辆查验,确保车辆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防范伪劣产品侵害农民利益。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报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对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货车的,将严格审查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回收证明,并按规定出具报废车辆注销证明。各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主动协助财政、商务等部门核查有关证件、证明和凭证,并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享受补贴车辆信息。记者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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