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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提醒:警惕借投资墓地为名的经济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386次
(记者张景勇)记者19日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获悉,公安机关近期连续破获以投资墓地、代销转让墓地为名,主要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案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要警惕借投资墓地为名的经济犯罪活动。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此类犯罪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是以投资墓地可获高额回报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年龄在60岁至80岁之间的人作为侵害对象,以城市扩张土地不断减少,墓地价格将越炒越高为幌子,向事主承诺投资墓地可获得高额回报(其所承诺的利率通常是银行同期利率的数十倍),诱骗受害人投资墓地。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根本没有墓地,致使受害人血本无归。在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后期投资者的钱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回报来维系骗局。 

    二是以代销墓地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曾经被骗投资墓地的投资者群体,利用这些投资者急于出售手中墓地的心理,向事主承诺可以代其高价卖出,并以收取各类佣金、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公安机关提醒,不要轻信一些回报率超高、不切实际的投资,防止上当受骗。已遇到此类犯罪活动的群众,对“高价代销”承诺应谨慎对待,防止再次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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