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
二、提交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权人属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人委托抵押权人申请登记的,不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抵押价值协议书
5、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
6、抵押合同
7、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8、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抵押人委托抵押权人办理的,提交经抵押权人确认的委托书。
9、其他必要材料(如: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积、范围依据;自建房(含非房改的集资建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说明:1、前款第2项材料,涉及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生父母)身份的材料及抵押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涉及夫妻共同房改或共同集资的房屋,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和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抵押人为第三方作担保的,还应提交被担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前款第7项材料,涉及国有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需提供相应的省(市)国资委(或国资部门授权的单位)、财政部门同意抵押的的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需提供加盖工会公章或企业公章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除以上两类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企业为他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股东会决议(为自然人担保的还需经抵押权人确认),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工业集中区厂房及生活配套房抵押的,原则上只为本企业作担保。为同一集团内部其他企业或关联企业担保的,提供工业区管委会同意为其他企业担保的文件;
4、别墅、高档住宅须实地查看,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5、申报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抵押权人核对章。
三、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邮编350002
咨询电话:0591-87525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