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福州晋安区法院
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晋安区法院
可达公交线路:808、7 22、973、968
咨询电话: 38122685 38122686
立案须知:
1、提交区法院的所有起诉材料一律用a4纸。如提交的材料原件不符合规格,须用小4纸粘贴,粘贴时左边应留出装订线。提交的材料应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包括起诉状与证据材料)。
2、审理案件的各业务庭标于《举证通知书》的右上角,如:
新店法庭,电话:83033997,地址:新店镇镇政府内;
鼓山法庭,电话:83621500,地址:福兴投资区管委会内;
岳峰法庭,电话:83955112,地址:王庄象园街道办事处内;
民一庭,电话:38122632,区法院二楼208、209室;
民二庭,电话:38122669,区法院三楼312、313、314室;
行政庭,电话:38122672,区法院三楼310、311室。
3、执行案件在执行局,电话:3月122675,区法院—楼106、107、207室
4、当事人持立案庭开具的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到指定的缴费处缴纳案件受理费,上午9:00一一11:00到区法院立案大厅5号窗口缴纳诉讼费;其余时间到福州市古田路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营业窗口缴纳诉讼费,持银行缴费单据到区法院四楼财务室换取诉讼费发票[发票联和附卷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