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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合法利益怎么保护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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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10月在房产中介公司与卖方签定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并交了十三万的定金,之后卖方违约,我将卖方告上了法庭,卖方却称说当时的合同不是产权人本人签定的合同。事后经过了解,确实是产权人的兄弟签了产权人的名字并纳手印的。当时签定协议时,卖方提供了产权人和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以及产权人与签定合约的当事人极为相像,造成本人确认为是产权人本人签定的协议,请问律师这起案件我该怎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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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
黄先生 |
留言时间: |
2010-02-17 09:30:44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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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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