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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谢谢律师,帮我解决买房子的事情
内容:
 
您好。
我和一位朋友想一起买房子,我是外地人不能贷款,想做他的名字,首付款我是出大部分。我怕他以后不承认我和他一起买房子。我应该怎么做好呢?才能让自己不吃亏呢?
谢谢!
留言者: 留言时间: 2010-12-30 16:45:36 回复时间: 2011-01-06
管理员回复:
解答:房产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如果做他的名字,虽然你出大部分首付款,但该房的全部所有权属于你朋友的。若他以后不承认和你一起购房,你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建议你与你的朋友共同购买,共同登记在所有权证上,并注明份额。<br>
解答人:卢锋奇,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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