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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谢谢律师,帮我解决买房子的事情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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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和一位朋友想一起买房子,我是外地人不能贷款,想做他的名字,首付款我是出大部分。我怕他以后不承认我和他一起买房子。我应该怎么做好呢?才能让自己不吃亏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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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
李 |
留言时间: |
2010-12-30 16:45:36 |
回复时间: |
2011-01-06 |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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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房产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如果做他的名字,虽然你出大部分首付款,但该房的全部所有权属于你朋友的。若他以后不承认和你一起购房,你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建议你与你的朋友共同购买,共同登记在所有权证上,并注明份额。<br>
解答人:卢锋奇,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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