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琪 骆乐 盛媛
欧盟
减排目标:
至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如果其他发达国家有类似减排承诺,可以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30%。
谈判立场:
完全支持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承担主要责任,支持巴厘协议中提到的工业国到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较1990年低25%至40%的水平。
资金和技术:
在2020年前,发展中国家为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影响,每年需要约1000亿欧元资金援助,富裕国家应直接拿出220亿欧元(330亿美元)至500亿欧元的公共资金。
欧盟委员会前段时间提议,将拿出1000亿欧元支持技术转让,用来支持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转让启动阶段的资金需要,但这并不是说支持所有的减排措施。其中500亿用于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另外500亿用来支持应对方案的实施。
言论:
“我们将继续利用这个杠杆(减排30%的目标),促使美国和中国提高他们的筹码。目前进展很好,我们距离这一目标已经很近”。——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环境大臣卡尔格林。
“哥本哈根协议必须包括所有的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如果缺少中国与美国,那么将仅覆盖世界一半的碳排放量。”——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环境大臣卡尔格林。
“如果我们认为第一世界国家应该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那么我们不能期待欧盟中贫穷的国家去帮助第三世界最贫穷的国家。”——波兰财政部长雅采克·罗斯托夫斯基。
欧盟环境委员迪马斯23日表示,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应为“如何将政治协议转化为国际条约设定时间表和执行过程”。
欧盟会继续推进一份将在2013年执行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应建立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应涵盖巴厘路线图的所有内容,将所有国家纳入到协议中。
基础四国(除中国外)
减排目标:
南非:到2020年削减34%的预期排放增加量。
印度:至2020年碳密度比2005年降低20%~25%。
巴西:至2020年在BAU基础上减排42%。
谈判立场:
大幅减排是发达国家的义务——必须要考虑西方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历史责任,哥本哈根气候协议将在巴厘路线图的轨道下,完成发达国家深度减排、发展中国家自愿减缓并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的减缓和适应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等任务。
拒绝发达国家把解决气候变化的责任推到发展中国家身上的企图,即缔结一个另外的法律文书。这样做将违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历史责任的原则。
欧盟提出的争取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这个减排目标太低,缺乏责任心。
同时,认为美国的减排目标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这是个非常负面的承诺。
印度立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应该率先采取措施,并且应当大幅度减排。计算各国可允许的CO2排放量,工业化国家必须逐渐降低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继续提高其排放水平,直到两个排放水平接近时,发展中国家才需要开始减排。
巴西立场:巴西应在2020年时使温室气体排放达到2005年的水平,即每年排放22亿吨的目标,同时不影响年均国内生产总值保持4%的增长率。到2020年,巴西森林砍伐将减少80%,这意味着将会减少48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资金和技术:
敦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资金援助,令发展中国家能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继续发展经济。
发达国家没有提出什么具体内容,没有执行巴厘路线图,没有执行《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发达国家也没有保证资金运作。
现有的国际金融机构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源,来应对气候变化。
言论:
“大幅减排是发达国家的义务。”——“七十七国集团”(G77)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谈判代表卢蒙巴·迪亚平。
“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圣经。”——印度环境部长贾伊拉姆-拉梅什。
“我们会研究向哥本哈根会议提交什么样的建议,如何提出建议,而且,发达国家尤其应当承担起责任,这不仅仅是在减少废气排放方面,而是补偿对我们这个星球造成的伤害。”——巴西总统卢拉。
“我们希望,《公约》的发达国家伙伴也要做同一个事情。应该在公开的包容性的气氛中进行。发达国家提出了什么建议?他们的建议是前后不连贯的,也不符合我们法律文书缔约方都同意的原则。”
“他们顽固地拒绝就我们所提出的一些具体方案展开讨论……为了限制《京都议定书》中的要素,他们把减排责任推到发展中国家头上。”——苏丹气候大使古丽丝。
伞形国家(除美国外)
(解释:以“主要排放国参与绝对减排”为前提,中期减排目标低,立场大同小异。由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挪威、俄罗斯、乌克兰及日本等非欧盟发达国家在地图上的连线像一把伞状,因此被称为伞形国家集团。)
减排目标:
日本——至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
俄罗斯——目前温室气体排放较1990年降低30%。
澳大利亚——在2000年基础上减排25%。
挪威——至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
加拿大——至2020年在2006年基础上减排20%。
谈判立场:
建立一个全面的、强有力的全球减排机制,到2050年将全球的年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降低50%。
资金和技术:
承诺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脆弱国家提供快速而实质性的资金支持,但是包括公共与私人资金。(发展中国家一直要求的是发达国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私人资金来源并不稳定。)
中国
减排目标: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
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4000万公顷,到2050年开始减少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