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闽将推进限价商品房建设 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09-12-19 23:16:51
所属分类:金融税收
阅读:12396次
 到2012年,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住有所居”目标。

    2020年全省城乡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到2012年,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住有所居”目标。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上述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中央新增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机衔接。扎实推进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措施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等住房建设。

编辑:福州房地产律师网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