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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推进限价商品房建设 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09-12-19 23:16:51
所属分类:金融税收
阅读:11658次
 到2012年,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住有所居”目标。

    2020年全省城乡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到2012年,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住有所居”目标。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上述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中央新增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机衔接。扎实推进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措施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房等住房建设。

编辑:福州房地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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