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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业:不以佣金换房贷
发布时间:2010-01-02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737次

  天津银行业协会与29家银行日前共同签署了《天津市银行业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承诺不以向房地产中介等机构支付佣金获取房贷业务。

  《公约》所称支付佣金,是指签约银行及其从业人员以支付现金、提供实物或提供劳务等方式,作为对价获取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行为,即俗称的“返点”。以银行向中介“返点”千分之五为例,假如一位客户按揭贷款50万元,在过去,中介机构可以从放贷银行拿到2500元的“返点”。

  此次签约银行及其从业人员承诺: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经营,要与借款人面谈贷款申请,面签贷款合同。不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销售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个人支付佣金以获取业务来源。

  记者从天津银监局了解到,为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稳定房价,中央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中国银监会也先后出台一系列规定制度,特别提出防范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的新的风险点,严格执行房贷标准,严格执行借款人100%“面谈”“面签”制度。

  “银行需要做好尽责调查,要质量不要速度,防止‘假按揭’‘假首付’。”天津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约》自1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于违反《公约》的签约银行及相关从业人员,协会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同业谴责至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并提请银行监管部门给予查处。业内分析,此举将有益于银行业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规范和稳健发展,也将保护房地产市场普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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