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不动产登记落地福建!明年2月底前全省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0 09:34:26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6270次

 

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在明年2月底前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明确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申请地点、办理程序、咨询电话等。同时,尽快设立统一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目前,尚未发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的市、县(区),仍由原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发放旧版权属证书。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继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权利人更换证书。

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各地原登记机构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将调整充实到新组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