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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外地违章记录 该不该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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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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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
阅读:100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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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现实操作存在冲突,该怎么办?”昨日,市民喻先生讲述了自己最近四处奔波无法解决的困惑。
三年前违章,近日突冒出
喻先生原在株洲县上班,2005年5月,购买了一台小车,牌照湘B18576。2007年5月顺利通过年检,今年6月15日年检时,被告知2005年11月24日3:01,在107国道衡南县境内有违章记录,要缴纳200元罚款。
喻先生称,自己从未去过衡南县,违章记录不知道从何而来?而且,就算自己有违章记录,也应在2007年年检时就告知他。现在突然冒出3年多前的违章记录,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处罚时限,不应该受到处罚。
但喻先生想起只罚200元,为了一件这样的小事跑一趟衡南,划不来,也难得麻烦,决定将罚款缴了算了。但没有想到,在株洲县,还无法缴纳这个罚款。
“我的车有违章记录,衡南交警应当及时告知我们,不应该想什么时候罚款,就什么时候罚款!”喻先生说,车辆不年检,自己也怕驾车外出,一旦抓了,又要罚款了。
律师坚称罚款违法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株洲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一陈姓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喻先生从未去过衡南,有可能车辆被套牌,最好去衡南查看录像资料;现在株洲县和衡南交警还没有联网,喻先生只有去衡南县交警大队缴纳罚款后,方可能从电脑中消除违章记录,之后才可以年检。
记者:“3年多前的违章行为,现在是否还可以处罚?”
陈:“这个不好讲,当事人最好去衡南交警大队将情况了解清楚!”
湖南方正园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文政解释,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为两年,如果这个违章记录是今年才上载到电脑中,则超出了行政处罚的时效,就算喻先生确实有违章行为,也不应当受到处罚。如经交涉,衡南县交警大队不取消这条违章记录,喻先生则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行为。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搞了……”当记者反馈律师的意见后,喻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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