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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丢失证据导致败诉 我的损失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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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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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
阅读:154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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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通过朋友介绍,我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某律师为我追讨5万元欠款,并与律师签订了全权委托代理合同,交纳了律师服务费,并把被告写的欠条等证据一并都交给了该律师。但该律师在乘车时不慎将公文包丢失,其放在包内为我打官司的欠条等证据也一并丢失。因此,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判我败诉。请问我的损失该找谁承担?
律师解答:
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律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问题。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该律师将你的证据丢失,导致你的官司败诉,可以认定是由于过错给你造成了损失。该律师所在的律所应当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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