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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亿股权转让纠纷大案电话调结
发布时间:2009-08-15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阅读:727次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宗涉案标的额高达2.8亿元的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据悉,该案截至目前系该院调解成功的最大标的额案件。

    2007年3月,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等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接手了东莞某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经营权,转让价格6.666亿元。双方约定,张某等三人应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将营业执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准书,以及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移交给房地产公司。

    签订合同7天后,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定金1亿元和前期设计费978万元,随后又支付了第二期转让款5000万元。此后,张某等人没有履行合同,拒绝到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等过户到房地产公司名下。房地产公司为此于2008年9月向张某等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等人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付款并赔偿利息等各项损失,总计2.8亿余元。

    审理中,鉴于该纠纷数额巨大,仅利息每日就高达5万元,且房地产公司也欠了银行的账,总利息已高达3000多万元,因此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拖得越久,审理的难度就越大。

    为此,为了调解结案,合议庭三人轮番上阵,每天一个电话,每个电话不少于半小时,认真细致地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终于说服双方同意调解。

    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张某等人返还定金、股权转让款、前期设计费等共计1.5978亿元,补偿房地产公司各项损失0.78亿元,并承担本案全部受理费和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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