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刘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并与之签订了一份房产认购合同,并向该中介公司交了5000元定金。根据合同要求,刘先生须在两日内将申请贷款所需材料交给中介,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但是,由于担保人“个人收入证明”没能开出,刘先生与中介商量能否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先拿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谁料中介却告知他该房屋没有土地证,并解释说,没土地证没关系,不影响房屋居住和使用。 签订了合同的房子却手续不全,刘先生大为恼火,质问为什么在签订房产认购合同前不告诉他这一情况,他认为中介是有意欺骗,要求其返还定金,取消房产认购合同。但中介公司以刘先生超过两天未备齐银行所需材料为由,不退还所交的5000元定金。刘先生投诉到市消协。消协调查发现该中介所售房屋正在银行抵押,属违规售房。经调解,中介公司退还了刘先生定金。
消协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购房前,一定要了解中介所发布信息的可信度,需要确认房产的证件是否齐全、产权是否确定、有无纠纷等,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