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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贿”律师和“不受贿”院长的另类交锋
发布时间:2009-08-19
所属分类:专家视点
阅读:1323次
  
  律师:要么辩论要么道歉
  法院院长:我把律师自由和[过滤词]看得同样重要

  要么辩论,要么向全中国的律师道歉

  湖南律师杨金柱决定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文显发信前,他想好了,如果张文显不在6月27日前回应,他会再发一封信,给他下最后通谍,限他7月5日前回应,如再不回,他将诉诸法院,告张文显侵害中国全体律师的名誉权。

  这三步棋酝酿了三个月。起因是三个月前张文显说的一番话。

  今年两会讨论两高报告时,张文显针对最高法院出台的五个严禁之一“严禁法官和律师有不正当交往”,发表了看法。他说,确实有少数律师利用与法官的同学、朋友、熟人的关系,他们不是打官司而是拉关系。更有一些律师与法官交往心存不良,当事人通过律师向法官行贿,法官一般不敢收取当事人的钱物,而收律师给的钱物就不一样了,如果事情败露可能还有回旋余地。

  这番话被某媒体捕捉到,以“代表:法官被拉下马坏事者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为题刊发报道,迅速引起法律界人士关注。

  “律师送礼,法官不收还不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触动了杨金柱敏感的神经。他认为,法官腐败,律师顶多只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主因还是在法官自己身上,张文显的言论伤害了全体中国律师。

  杨金柱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张文显是著名的法理学专家,在法政界有很大影响,加上此番是在全国两会上发表,他担心会误导高层,以为法官腐败都是律师惹的祸,挤压原本就在夹缝中生存的执业空间,更重要的是,会下错药,不利于真正解决法官腐败。

  杨金柱期待,中国十四万律师中有人站出来质疑他,或者是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律师要求张文显进行回应。
  三个月过去了,出乎他的意料,除了在网络上有零星律师议论此事外,未见任何动静。

  杨金柱忍不住了。6月17日,他给张文显快递了信件,同时在博客上全文刊出。

  信件来势汹汹:按照您的观点,如果要根除法官的腐败,就必须像莎士比亚说的那样:杀光中国的十四万律师。否则,法官的腐败就不可遏止。

  律师手中没有任何权力,怎么可以在法官腐败中产生决定作用?您的观点伤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感情,损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形象和名誉。您应当公开向中国十四万律师道歉!

  ?为了澄清我们之间的观点谁是谁非,我公开邀请您和我进行一场公开辨论。您如果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和我进行公开辩论,则请您公开向中国十四万律师道歉。

  恭请您在2009年6月25日前就是否愿意公开辩论或是否愿意公开道歉作出选择,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我。?

  6月24日22时24分,距截止日期还有一个多小时,杨金柱博客上出现了两条来自张文显的小纸条。

  尊敬的杨律师:我是吉林省高级法院的张文显,今天偶然搜索到你要和我辩论公开信,我还没有收到你的特快专递邮件,感想颇多。我希望你先全面了解一下我在代表团的发言,我在什么场景下解读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之一,法官不能与律师有不正当交往,我所举的吉林高院实例的情况,然后再来辩论。

  请将你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给我,我可以把我个人关于律师职业的论述(我把律师自由与[过滤词]看得同样重要)、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论文,以及我在人代会上的发言要点完整地发送给你。在你了解我的一贯立场和全部发言之后,如果你仍然认为有辩论的必要,我们可以讨论。

  杨金柱非常意外。在他23年的律师生涯中,向很多党政机关领导写过信,无一例外都石沉大海。这是破天荒头一遭得到回音。
  
  院长:律师自由和[过滤词]同样重要

  在最后时限前回应,对张文显来说,也是偶然。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那天他上网搜索自己的信息,无意中看到杨金柱发在博客上的信件,因为还没有收到杨的特快专递,不便系统回应,但眼看限定的回应时间马上就到,他决定先在博客上给他发小纸条。

  “我看他非常热情,很有正义感。”张文显说,看完杨金柱的博文,他觉得杨对他有误会,相信他们之间可以沟通。“人和人之间还是要有基本的信任。”

  在两会结束发言结束后,张文显在网上看到律师点他的名,让他别把狗屎往律师身上泼。张说,当时周围有人让他公开澄清此事,他觉得没有必要,“了解我的人不会像报道那样断章取义。”

  张文显指的是了解他对律师和法官关系问题的基本立场。如他在给杨金柱的纸条中所说,他把律师自由和[过滤词]看得同样重要。这两者对于法治国家的价值,在1959年世界法律大会发表的德里宣言中,有过精辟的阐述。张文显对此深有体认。

  2002年,他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时,曾组织国内首个大型法律职业共同体论坛,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和知名学者参加,其时中国第一场统一司法考试刚刚落幕,法律职业同一准入门槛在学者多年呼吁下终得实现。在那次论坛开幕式上,张文显说,司法改革不仅要改体制问题,还应关注人的因素。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者构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治国家的必须,应大力推动。那次论坛上的发言,会后被编辑成中国司法改革报告出版,至今仍是了解中国司法改革中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的重要材料。

  早在1995年,在他的推动下,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合办德恒律师学院,当时在这个学院就读的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参加司法考试,这在全国是个特例。

  张文显希望,从这个学院里,能走出中国最具职业素养和法律精神的律师。他本人从九十年代初开始,就已是一名兼职律师。虽然教务繁忙,实际打的官司不多,但他明显感觉到,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人情界限确实不好把握。

  一桩官司的经历让他渐退出律师舞台。那场民事官司中,主审法官是他的学生,庭审之后,学生开玩笑说,“老师,您讲得太有道理了,要不判决您来写吧!”这话让张文显一惊。他坦言,那次官司之后,自己决定不再做案子,“吉林省法院系统里,很多都是我的学生,这样不好。”此后,张文显只是作为吉林省政府的法律顾问,为重大政策出台或涉及政府方面的法律事务发表意见,极少介入律师实务。

  2007年吉林高院腐败窝案震惊全国。黑社会头目刘文义初审获刑二十年,几经来回,最后被改判为五年,实际服刑三年便告出狱。离奇减刑揭开几名省高院法官的受贿黑幕,其间交易多有律师从中撮合。张文显两会言论也是针对此事发表。也是在吉林高院遭重创之时,张文显临急受命,从吉林大学党委书记调任吉林高院院长,他上任第一句话就是“要是有副职贪赃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辞职!”

  张文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院长一年半来,没有人因为案件给他送过东西请他吃过饭。吉林省高院一位法官说,大家都知道他不搞那一套,也不会送。

  张文显的情况在法官中很特殊,他学术上的收入远高于作为法官、高院院长的收入。他每年稿费所得交的税,就有十几万。另外,他的学生遍布全国,经常从四面八方给他寄来礼物,他又烟酒不沾,很多都转送给其他法官,吉林高院食堂里接待外宾的茶就是他送的。

  张文显说,他不要求每个法官都像他这样。在对待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上,他绝对不会禁止他们跟律师吃饭,法官不可能处于真空状态。完全禁绝法官和律师的交往,也不现实,“参加一次聚会就不公正了,这种想法太简单。”
  
  律师和法官:剪不断理还乱

  杨金柱坦承,他也会跟法官打打球吃吃饭,但这不意味着法官就会在具体案件中偏向他。从业23年来他从未向法官行过贿,以他的个性和在当地的影响力,如果给法官送礼对方也不敢要。

  杨金柱也承认,在他当主任的律师集团里,他很难保证其他律师能做到像他这样。

  如法学教授江平的评价,律师业发展到今天,确也泥沙俱下,鱼目混珠、趋炎附势者有之,唯利是图者有之,玩弄法律于手掌者有之,名声败坏如讼棍者有之。

  著名律师张思之举了一个“坏律师把好法官拉下水”的典型例子。广东省高院一个庭长,当了24年法官,口碑很好。当事人想送礼,不得其门而入。律师知道她是政协委员,就找政协委员来约她见面。她说:“你看都是政协的,要见就见见吧。见了之后就吃饭,有政协委员在,吃就吃吧。吃完饭出来,临上车律师要给孩子塞红包。怎么拒绝也不行,就愣给扔进来了2000块钱。一共塞了5次,塞了4万块钱。”

  张文显发现,比起90年代初他当律师时,当下整个风气变差了。“那时不像现在这样,拼命地找关系,问律师在法院有无认识的人。”他认为,法院里的法官很多都不是学法出身,那时的律师职业化水平比法官高,相互间也比较陌生,统一司法考试加上法学专业大规模扩张后,很多同城的法官、律师都是同学,职业共同体成了利益共同体。

  前不久,张文显问某著名律师:如果当事人不择手段让你替他打赢官司,比如让你拿钱打点法官,你怎么拒绝?

  对方答:张院长我跟你说实话,第一,这样的律师还是少数;第二,这样的律师他收十万块钱,他能给法官一万就不错了,但给当事人造成的印象是法官收了他十万。这样的律师一我们也瞧不起,他败坏了法官的名声,也败坏了律师的名声。

  是律师拉法官下水,还是法官逼律师行贿?这是让思考者纠结难得答案的问题。

  在近年来出现的法官腐败窝案中,律师和法官总是携手出现。相应地,各种规范两者关系的规定层出不穷。

  2004年,最高法院、司法部发布建国以来首个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文件,事无巨细地规定了法官和律师交往中的种种“不得”。尽管两者关系,其它法律已有规定,但该文件的出台被认为官方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时任司法部长的张福森对该规定的解释非常严苛:律师与法官之间应避免任何带有利益交换内容的交往,包括避免一般社会习俗意义上的礼尚往来。这一要求也许有些苛刻,但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律师和法官理应以不同于普通社会公众的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当时作为法官群体代表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则认为,不是法官与律师一交往就一定搞不正常的相互关系,但社会已经形成了这样的认识,这是法官和律师共同的悲哀。什么时候法官与律师可以堂堂正正地坐在一起、走在一起,而大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正常,什么时候就是法官律师相互关系已经得到规范的时候。

  该规定颁布后,全国各地出现了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立法高潮。北京市高院颁布六条禁止性规定,广东省珠海市出台首个法官和律师互相监督规定,等等。有的规定极为具体,比如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得打招呼、相互问候。
  
  解决法官和律师关系须调整思路

  在几次邮件和电话往来之后,杨金柱发现,在律师和法官关系问题上,他和张文显的看法一致:法官和律师可以也应当交往,但要守住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

  去年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后,全国法院系统掀起新一轮反腐高潮,作为这次反腐的行动指南之一的“五个严禁”,第二条就是禁止法官和律师有不正当交往。

  张思之律师想给最高法院有关领导写信,他认为,何谓交往、何谓不正当,这条规定没说清楚,等于白规定。在他看来,法官跟律师的关系问题,远远不是说给几个钱,请吃几顿饭的问题。像他所举的好法官被拉下水的例子,五个严禁根本解决不了。

  张思之建议,解决法官和律师关系问题,应该摈弃之前“如何防止法官腐败”的思路,将着眼点放在“如何让双方都能依法办事”上来。

  在制度上,张文显主张给律师更多的权利。“有的时候我们不愿意让律师介入,可能是觉得律师了解情况太多,我办案就不好办。”他说,更好地落实律师的法律权利、把律师当平等的诉讼参与者来对待,是搞好法官和律师关系的前提。

  作为律师一方,杨金柱希望法院能在阳光下审判。他建议审判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审理过程应该更多地公开,更多吸纳律师的意见。巧的是,张文显年内将出版新书,披露他在吉林高院一年半来参与审判委员会审理的数个案件的审判过程。

  除此之外,上述几位人士都提到,应该对法官退休后当律师有所禁止。

  作为对律师杨金柱和院长张文显都有所了解的人,原《中国律师》总编辑刘桂明对双方尤其是张文显的坦诚非常赞赏。“律师和法官不是不共戴天,就是同穿一条裤子,像他们这样的平等对话太少。”

  上周,张文显给杨金柱邮寄了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2002年他主编的《司法改革报告: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在那本书里,众多国内知名法律人士对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出谋划策。归根结底,法官也好律师也罢,必须有共同的对法律的信仰。

  在张文显看来,这种信仰,就是对[过滤词]和律师职业自由之追求,这也是真正解决法官和律师关系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报记者 赵蕾 发自长春 实习生 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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