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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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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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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笔者从广东高院召开的执行清案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目前已进入清理执行积案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切实完成执结各类执行信访、执行申诉案等“骨头案”,广东全面铺开政法委书记、院长包案督办活动,各地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政法委委员必须包案督办至少一个“骨头案”,力争6月底前得到全面执结。
“成绩面前,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中央和省挂牌督办案件、全国人大信访局和最高院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清理进度仍然缓慢,离中央的要求差距较大,清案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广东省清案办负责人陈华杰表示,“这批案件执结率低,既与案件本身复杂有关,也与清理力度不足、执行工作不到位有关。”
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广东省委、广东执行清案领导小组对清理这批“骨头案”下了很大决心。为了推动执结这批案件,省委政法委委员包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和广东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朱穗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张玉庭、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等6位领导亲自包案督办“骨头案”,全省各地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政法委委员也至少要包案督办一个“骨头案”。会议要求,如逾期未能完成任务,各地市政法委书记、中院院长要上省清案办汇报原因。
为确保办案质量,广东在认真抓好2008年立案未执结案的同时,大力开展清案工作“回头看”活动,由省清案办下发统一的评查登记表,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院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查一查执行案件“是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否对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完全变现分配、是否符合结案条件、是否案卷材料完整有效”。同时,广东清案办第三批的5个督查组也即将赴全省各地展开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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