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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天价索赔案:黄静领到国家赔偿金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488次
5月8日,华硕天价索赔案的“女主角”黄静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领取了共计29197.14元的国家赔偿金,这是对她被错误羁押295天的“补偿”。黄静代理人表示,将把这笔钱捐赠给中华慈善总会。


  2006年,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大三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据黄静方面介绍,这台电脑使用出现了问题,后来经过检测是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近10个月。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在2007年11月9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认定黄静的行为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并将向黄静发放国家赔偿金。2008年11月,海淀区检察院向黄静发《刑事赔偿决定书》,确认赔偿数额2.9万余元。


  作为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表示,他们将把国家赔偿捐赠给中华慈善总会,参与他们的“慈爱儿童”行动,主要救助在汶川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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