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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警:严禁下达罚款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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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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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5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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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骏勇 为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六个严禁”制度,严禁向交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交警故意刁难群众和“罚态度款”等。
针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不规范行为,江苏公安交巡警系统日前召开现场会,部署规范化执法,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除 了严禁下达罚款指标外,江苏省公安厅规定,严禁交警使用未经标定的设备执法,严禁不顾安全强行拦截交通违法车辆,严禁违规办理和扣留驾驶证及机动车牌证,以及严禁接受交通事故当事人吃请送礼。
江苏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提高整体执法能力、改进执法形象、提升执法质量,着力打造“学习型、实战型、效能型、科技型、质量型、诚信型”等“六型”公安交巡警队伍,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整体水平。
此外,江苏将大力推行“说理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完善车辆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并全面开展城市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延伸交通管理服务触角,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车管所、社区里的交警队。
同时,江苏将健全交通管理网上执法规范和执法办案流程,做到网上执法、网上研判、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并实现全年非现场处罚率达到50%以上,处理交通违法教育数量上升1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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