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司法部首次授予37名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353次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厦门举行仪式,为在2008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08年6月,司法部发布施行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居住在大陆各地和港、澳、台三地的818名台湾居 
民踊跃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658人参加考试,有3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绩,通过率达到5.6%。国家司法部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技术保障,强化服务管理,尽可能地解决台湾考生的困难和问题,并于今年1月1日施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该办法为具有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做出了具体规范。 

    曾在台湾担任过11年法官的谢启大女士,2002年到北京从事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此次拿到证书后,她说,经济越是发展,越是离不开司法的保护,希望今后能够更好地为工作、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200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萧秉承来自台湾漳化县,他说,成功通过这一考试,为今后在大陆发展自己的事业拓宽了空间。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表示,目前大陆正积极出台涉台政策,欢迎台湾“司法部”到大陆交流合作,以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为目标,出台更完整全面的法律措施。(记者蒋升阳)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