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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回应受处分官员异地上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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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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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4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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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了三鹿奶粉事件受处分官员异地上任的消息,就此,国家质检总局昨晚回应本报称,对鲍俊凯同志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因负“重要责任”而被监察部通报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生产司副司长鲍俊凯于去年12月底在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任局长、党组书记,而对他处分的通报则是今年3月20日在监察部网站对外发布的。此事再度引发了公众对于被问责官员悄然履新问题的关注。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鲍俊凯同志任安徽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鲍俊凯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后于2008年12月到任。
该负责人说,对鲍俊凯同志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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