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9-08-20
|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531次 |
|
(记者/戎明昌雷辉通讯员/朱香山林俊杰)“一旦发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充当‘打捞队长’,为他人或者自己的亲属招揽任何工程项目,将予以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昨天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预防,努力防止“工程上去了,干部倒下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不能介入预防单位的具体事务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提到某市有位副检察长外号“打捞队长”,为他人捞工程,出了问题帮忙“捞人”的情况。省检察院再次作出回应表示,如查证属实,将依法坚决查处,但据说举报人否认“打捞队长”一定来自广东省。
郑红在会上坚决表示,预防部门要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打捞队长”现象发生。预防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经常跟人、财、物相对密集的单位打交道,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尤为重要。预防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维护检察预防的公信力。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指引。既不是包办、代替,更不能介入预防单位的具体事务。
郑红还强调,检察人员一律不准参与任何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等各项具体业务,一律不准为他人、更不准为自己的亲属招揽任何工程项目。任何插手工程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包括为他人招揽工程项目等行为都是违反检察工作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防范和制止。一旦发现将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盯紧“3万亿”给工程单位打预防针
据了解,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确保省政府今后两年财政投入和带动社会投入3万亿元的资金安全。
郑红强调,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并不是介入某一工程的具体工作,而是为该工程提供预防指引。对重大工程的哪些环节、哪些部位容易产生腐败,为工程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预防指引,打预防针。据统计,2008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预防工作节约和减少的项目投资就达10亿元。
侦防“一体化”、全院“一盘棋”
据介绍,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中,将建立完善侦防“一体化”、全院“一盘棋”的预防工作机制。首先,预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反贪、反渎等侦查部门的相互配合,做到惩防并重。其次,将树立预防工作全院“一盘棋”的观念。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检察机关自侦、侦监、公诉、控申、监所、民行、研究室、技术、宣传等部门都将积极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建立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的预防工作机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