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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演假唱可罚5万至10万"林妙可假唱无需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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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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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33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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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出现假唱,将被处以5万到10万元的罚款,那奥运会林妙可假唱是否也该处罚?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两会” 新闻中心举行了两会期间组织的最后一场专题采访,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表示,奥运会表演属于国家大型活动的演出,不属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
商演假唱可罚5万至10万
近来热炒的假唱问题在昨天的记者会上被问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表示,文化部一直反对假唱,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严禁演职员假唱,欺骗观众。
“有假唱行为的,政府部门要对搞假唱的,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处以5万到10万的罚款。对给假唱提供条件的,处以5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张新建表示,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主办单位给予赔偿。
随后有记者提出,在去年奥运会开幕式上,林妙可小朋友的歌是别人代唱的,这是不是也属于一种假唱的行为,文化部对奥组委会不会也有一种惩罚?对此,张新建表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由营业性演出单位组织的商业性演出,对于这些国家大型活动的演出,不属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
非法占有被劫掠文物不承认
圆明园被拍卖文物再度受到关注。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欧阳坚昨天重申,佳士得公司坚持拍卖被掠夺的圆明园文物,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的精神和文物返还原属国的国际共识,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将对其在中国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欧阳坚强调,我们坚决反对并谴责所有拍卖非法出境文物的行为,不承认对被劫掠文物的非法占有。“我们怎么拿回来是一回事,但是你的合法性我们永远表示质疑,并将继续按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规定,通过一切必要的途径来追索历史上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所有文物。”
对于中国公民蔡铭超参与竞拍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一事,欧阳坚认为,这完全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采取的相关措施,不会影响被劫掠的文物回归中国。此前,蔡铭超表示“自己不会付款”是因为非法文物无法办理进出境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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