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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规定提拔任用干部须查个人信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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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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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4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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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机关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干部,都要依法查询当事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报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四川省基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信用标准和相关法规,形成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信用成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
根据《纲要》,个人信用将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四川省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资源为基础的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征信平台,逐步将个人具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经历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规信息,个人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欠账赖账等信息收录,构建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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