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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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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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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停用致2人死亡的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
通知说,1月30日,卫生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患者服用“糖脂宁胶囊”致死情况的报告。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夏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1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彻查假“糖脂宁胶囊”的源头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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