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我国对外法学交流格局已初具规模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530次
(记者崔清新)记者日前从中国法学会获悉,过去5年,随着我国法学对外交流的指导原则、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的确立,一个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格局已初具规模。 

    中国法学会作为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半个多世纪以来,已与世界40多个国家的法学法律组织和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建立了友好访问、考察交流、专业培训、项目合作、课题研究、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 

    5年来,中国法学会共接待55个来访团组760多人次,接待来华参加国际会议的930多人次;先后派出99个团组921人次出访;与79个国家和地区的429个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联系,与其中的51个法律组织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主办、协办、参与75个国际会议。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指出,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为进一步拓展对外法学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后5年,要继续保持法学对外交流的良好态势,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新的跨越。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