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交通运输部:纠正违规征收出租车“份钱”行为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351次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仍有一些出租汽车企业继续按照2009年1月1日前的承包费(“份钱”)和管理费标准向司机收取费用。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决纠正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明确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和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要相应核减”。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出租汽车企业仍按照旧标准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费用的行为,通知要求,各地出租汽车企业要将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取消的交通规费从承包费或管理费中扣除,重新核定承包费或管理费基数,并将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确保收费公正、透明,接受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五部门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维护行业稳定;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出租汽车企业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