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江苏规定工资延期支付不得超过30天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524次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可延期支付,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其中,对于企业破产、撤销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优先安排偿还所欠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我省要求健全欠薪预警,督促企业依法实行欠薪报告。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应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纳入重点监察的企业,必须按欠薪预警制度的规定,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预交工资,来支付保证金。

    通知特别强调,对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列入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的企业,强制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来支付保证金,专门用于偿还拖欠工资。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省要求强化工资支付劳动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的行为。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并转移资产、设备逃避法律责任的,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证工资支付来源。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