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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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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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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六项收费,并将重新公布涉及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介绍,为确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将制订配套文件,取消实行税费改革的六项收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实行税费改革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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