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发改委:全面清理车辆收费 取消六项收费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476次


取消六项收费,并将重新公布涉及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介绍,为确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


  据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将制订配套文件,取消实行税费改革的六项收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实行税费改革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