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
|
当年致17人死13人伤 香港纵火主犯逃11年在深落网 |
|
发布时间:2009-08-20
|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572次 |
|
香港及深圳警方昨日向本报证实,一名涉嫌严重纵火凶杀案的元凶在深圳等地藏匿11年后,于近日在深圳被缉拿归案。1997年1月25日凌晨,香港尖沙咀一歌厅遭人投掷两枚汽油弹,导致歌厅被严重焚毁及17人死亡,13人受伤。案发后有3名嫌疑人逃脱,香港警方随即各悬红港币20万元将其通缉。
黑帮纠纷寻仇酿成血案
被抓的香港籍男子名叫蔡锦辉,是被香港列为头号通缉犯的黑社会“新义安”成员。香港警方提供的消息称,1997年1月25日凌晨,香港尖沙咀宝勒巷盈丰商业大厦的一间卡拉OK厅发生大火,顾客及职员仓皇逃生,酿成17人死亡、13人受伤。
香港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该起火灾属于人为纵火凶杀案,事发时曾有人向卡拉OK厅投掷两枚汽油弹,火势立刻在卡拉OK厅内蔓延。由于事发当天属于周末,歌厅内的顾客十分多,许多顾客来不及从消防通道逃离,导致17人死亡,13人受伤,成为香港有史以来死伤最惨重的一宗纵火案。
在案发一个月之内,香港警方就将其中4名涉案歹徒抓获。4名疑犯被控以谋杀罪。当中3人被高等法院判以终身监禁,而另一人则被改判误杀罪,判监11年。
据当时被抓的嫌犯交代,在案发前5天,当年22岁的蔡锦辉因“追女仔”纠纷,与一批黑帮分子发生纠纷,结果遭到黑帮和“看场”殴打,寻仇心切的蔡锦辉随即联合另外6人,向卡拉OK厅投掷汽油弹。
但纵火案主犯蔡锦辉以及另外两名嫌犯,在案发后很快潜逃至内地,由于蔡锦辉在深圳等地隐身藏匿,11年来香港以及内地警方一直未能将其缉拿归案。
在此期间,蔡锦辉曾在深圳罗湖区的舞厅“看场”,其后又多次辗转前往其他夜店工作。11年间,香港警方曾多次与内地警方互通情报,希望能够将这名嫌犯缉拿归案,但多次行动均未成功。
香港警方悬红20万缉凶
时至2007年,香港警方将蔡锦辉列为头号通缉犯,连同另外两名在逃嫌犯,香港警方发出各悬红20万港元的通缉令,有效期至明年1月8日。
据港媒报道,上月初有人向警方举报,声称知道蔡锦辉的下落,但要求打听有关悬赏是否仍然生效。据悉,举报者自称在网上看到香港警方的通缉相片,才得悉一名他认识的男子是香港通缉犯。
举报者得知悬红仍然生效后,爆出蔡锦辉的下落。深圳警方立即展开行动,将蔡拘捕,羁押在深圳市梅林看守所,并立即将其回乡证及指纹样本传送香港警方,由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复核。
香港警方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确认,于今年年底,内地警方拘捕其中一名涉嫌与纵火凶杀案件有关的33岁被通缉人士,目前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正在与内地警方联络,以将被捕人士转交香港警方处理。
香港警方同时表示,20万港元的悬红目前依然有效,如果有人士能提供另外两名被通缉人士的信息,香港警方会酌情支付悬红。
■声音
香港保安局局长:内地不是避风港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评价说,内地警方一直以来都于香港警方有良好的合作,在此前的多宗案件中,内地警方也曾应香港警方的要求,将香港通缉的犯人拘捕并转交给香港警方。
“一直以来,我们都提醒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如果他们在香港犯法,我们也会全力去通缉,内地不是避风港。”李少光说,有关移交被通缉者的事宜,内地与香港警方会依照有关程序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