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
|
上海市暂停 明年养路费征收 |
|
发布时间:2009-08-20
|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590次 |
|
燃油税改革方案已箭在弦上,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路处了解到,目前上海仍在正常征收各类养路费。不过由于政策未明朗,目前对2009年的养路费暂未开收。
记者从上海市公路处获悉,根据相关政策,每年的12月1日将正式开始征收第二年的养路费,如果今年到12月份上面具体政策仍未出台的话,将按照往常的惯例开始收2009年的养路费。虽然近期有关部门暂时停止对2009年养路费的收缴,但是不少车主已经提前预缴了明年的养路费。相关部门表示,已经提前缴纳了明年养路费的车主无需担心,一旦养路费被取消,车主已经缴纳的养路费肯定会退还给车主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