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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效率 五类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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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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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58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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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到2010年,全省的环保投入将力争达到2000亿元。近日,省环保局出台《关于当前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据悉,广东将一方面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另一方面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经济增长。此外,为提高环保审批效率,省环保局五类环评审批权依法下放。
支持交通、能源、环保建设
日前,省环保局出台了《关于当前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大力支持交通、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据悉,《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工程减排力度,扎实推进治污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为重大项目的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三年全省环保投入2000亿
《意见》指出,应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经济增长。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中心镇和东西北地区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确保到2010年所有地级以上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积极争取有关环保资金投入,力争2008年到2010年广东全省环保投入达到2000亿元。
据悉,省环保局还将依法下放5类项目环评审批权,对不涉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环评审批权限属于省环保局的下列项目,下放或委托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审批,提高环保审批效率。
五类下放环评项目
●纳入通过审查的专项规划或区域开发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
●除制浆造纸、电镀、漂染、鞣革基地外的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项目;
●位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市的重污染行业基地内的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水利工程、宜居环境工程(含供水、环境治理、生态建设、安居工程等)、社会发展工程、资源储备保障工程等建设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的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对已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委托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负责部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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