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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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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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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
阅读:75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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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国有企业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减少裁员●部分地区可一次性降低医保缴费费率●调整失业保险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纳入输入地失业登记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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