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
|
最高法出台措施维护金融安全 |
|
发布时间:2009-02-08
|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
阅读:787次 |
|
最高人民法院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两个司法政策性文件。
全国法院统计显示,民商事案件数量一反近几年连续在一定水平徘徊的状态,今年前十个月比上年同期上升15.65%。一些地方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有上升趋势,其中,证券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借款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委托理财纠纷等增长明显。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显现。”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有上升趋势,还出现了一些与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的新类型案件。一些案件可能直接涉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一些案件还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政策,处理不当就会影响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司法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应对。
《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6项人民法院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措施;3项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举措;5项规范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办法和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的2项制度。
据悉,人民法院为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将建立集中诉讼案件和大要案报告制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