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不能提供产权证明 中介返还购房定金
发布时间:2009-08-22 10:58:31
所属分类:房产中介
阅读:1883次

来源:北京法院网  

日前,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委托购房引发的纠纷案,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返还原告司某购房定金1万元。

  2006年2月26日,原告司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委托被告为其购买西城区南露园的商品房一套。意向书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缴纳了定金1万元。因被告无法向原告出示该房屋合法的权属证书及该房屋属于商品房的相关证明,致使原告无法最终订立该房屋的购房合同。原告认为,被告在订立《购房意向书》时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双倍定金共计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所签的购房意向书中对原告欲购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建筑面积等进行了明确约定,现被告不能提供与该条款的约定相对应的房屋的权属证书,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