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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检法联合通告:"毒针"扎人最高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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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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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160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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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6日电 为依法严厉打击针刺伤害群众等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6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针刺伤害群众等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内容
“毒针”扎刺他人,最高判死刑
对使用有毒害性物质的注射器或吸食毒品后废弃的注射器扎刺他人的,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依法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头针扎人,或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论
对使用无毒害性物质的注射器扎刺、喷射他人的,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造成群众恐慌等严重后果的,依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大头针等其他针状物扎刺无辜群众,制造恐怖气氛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论处。
编造散布扎刺传言,最高判5年以上
对于故意编造、散布扎刺无辜群众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教唆扎刺者,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论
组织、策划、教唆、指使他人用针状物扎刺无辜群众的,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或共同犯罪,从重处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或者正在被追捕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至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犯罪人员自首立功者,可减免处罚
实施上述犯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对于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人事变动
新疆公安厅原厅长柳耀华被免
朱昌杰任新厅长
据新华社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5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朱昌杰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免去柳耀华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朱昌杰简历
男,汉族,山东东明人,1957年6月 出 生 ,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2005年1月任阿克苏地委书记。2009年9月,被任命为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人民网)
乌鲁木齐新任市委书记朱海仑:严惩“7·5”事件针刺案件嫌犯
据新华社电 5日,新任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朱海仑在全市干部大会上表示,要在困难面前勇于进取,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始终把“民所恨,除之;民所想,予之”作为座右铭和行为准则,动员一切力量,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
朱海仑认为,市委目前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带领各级各族干部维护好全市社会稳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落实好稳控局势的各项有效措施,一定要为全市各族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依法严惩“7·5”事件的犯罪分子和针刺群众案件的犯罪分子,尽快给市民一个交待,让群众满意。
■朱海仑简历
男,汉族,1958年1月生,江苏涟水人,1980年5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先后担任喀什市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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