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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楼裂裂”案一审宣判 肇事开发商分别被判1年刑 |
发布时间: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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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土地纠纷 |
阅读:1062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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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重庆8月17日电 记者徐伟 通讯员樊行文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获悉,去年奉节县一小区的三栋居民楼出现了许多裂缝,112户、406名居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楼裂裂”事件又有最新进展: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该小区的开发商胡厚元、肖发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施工员王传宝、胡剑各判8个月有期徒刑。
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胡厚元、肖发福、王传宝、胡剑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法规非法施工,造成严重后果,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鉴于胡厚元、肖发福二人除将公司的财产用于处理本次事故的补偿外,另分别将自己的家庭财产用于本次事故的赔偿,极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的损失,减少了对立情绪,对维护责任事故后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务均起到积极作用,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
案件回放
2009年4月22日,胡厚元、肖发福两人开办的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商,在参建五方不齐、证照不齐,同时未进行施工招标和技术交底的情况下,仅聘请王传宝、胡剑两名施工员就违法开工建设“永安镇十里综合楼”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他们未按照该工程设计施工图要求施工,导致该工程挡土墙东南侧的石马水泥厂职工宿舍楼、机械化公司宿舍楼不同程度变形开裂,共造成112户406名居民紧急疏散的事故,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72.63万元。后经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责任认定:十里综合楼建设工程队坡体不当开挖是诱发坡顶宿舍楼变形开裂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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