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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注册奶牛公司实施诈骗的李友宽被判刑13年 |
发布时间: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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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房产租赁 |
阅读:945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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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沈阳8月30日电(记者范春生)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以及冒用别人的名义租用汽车和房屋作为投资,虚假注资180余万元资产成立公司,骗取客户信任实施诈骗。辽阳市白塔区法院28日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诈骗罪,判处李友宽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02年,进口奶牛是一门炙手可热的生意,不仅销路广泛,而且收益颇丰。见此情景,辽阳市民李友宽也想投身其中去圆自己的“发财梦”,可偏偏又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投资资本,于是,便产生了一个“借鸡生蛋”的诈骗阴谋。
2002年6月,李友宽租用了王某的一户面积为412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并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商业网点作为投资,当作自己所谓的“经营场所”。随后用其伪造的身份证,虚报一辆汽车,又租用了他人的一辆汽车并谎称该车系自己所有。利用上述房屋和两辆汽车,连同自己的15万元现金,到辽阳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虚报注册180万元资产,成立了奶牛扩繁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
奶牛公司成立后,李友宽在社会上进行虚无的经济实力宣传,诱得辽阳当地一家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联合经营协议书》。李友宽打着联合经营购牛的幌子,以借款的方式先后从这家公司骗得人民币33万元。此外,在2003年至2004年间,李友宽还以办理贷款购买奶牛等名义先后诈骗3名自然人资金共计35万元。
法院认为,李友宽无视国家法律,虚报注册资本进行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已经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诈骗罪。为此,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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