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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弥留之际妻子代书遗嘱律师:代书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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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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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
阅读:154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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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龙口的市民陈女士致电“社区律师帮你维权”栏目热线称,继母王某在父亲弥留之际代书遗嘱要继承房产,她为此事欲与王某打官司。
10年前,陈某与王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年过半百,且膝下各有儿女。2008年4月,陈某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王某自己草拟了一份遗嘱,其内容大致为:陈某在与王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房子由王某继承。王某让辖区居民委员会一工作人员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去医院,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将遗嘱给陈某读了一遍,并让陈某在遗嘱上签名。陈某签名后,王某又握住陈某的手在遗嘱上捺了手印。期间,陈某一直没有开口说话。而陈某的女儿陈女士一直被蒙在鼓里。日前,陈某病逝,陈女士得知遗嘱的内容之后,与王某闹得不可开交。陈女士问:“代书遗嘱有效吗?”
律师观点: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卫: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做的处分,只能由遗嘱人独立自主的做出,不能由他人的意思辅助或代理。王某提供的代书遗嘱,从形式上不符合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形式要求,也不符合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全过程的法律规定。本案中见证人只见证了王某签字的情况,却没有见证代书遗嘱的代书全过程。遗嘱宣读后,陈某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用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结合陈某当时的身体状况,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的内容确为陈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构成要件,属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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