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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户外广告需要办理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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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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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
阅读:149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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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读者来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本报邀请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于雪梅、李梦婧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
案件回放:
我公司打算在公司所在写字楼外墙设置本单位名称的霓虹灯广告。请问律师设置此类霓虹灯广告前是否需经有关部门审批?这一审批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如果需要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请批准?
律师解答:
于雪梅、李梦婧律师认为:首先,对于贵公司是否需要申请批准的问题。依据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贵公司设置单位名称的霓虹灯广告牌的行为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其次,对于这一申请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的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属于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故贵公司对霓虹灯广告进行登记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另外,对于这一行政许可应当到哪一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依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需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故贵公司如果希望设置这一霓虹灯广告应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区、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故办理这一审批需要到公司经营范围所在区的市容委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各区都设置了行政许可大厅,这一手续您只要到行政许可大厅的市容相关窗口领取表格备齐材料便可以办理这一审批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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