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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订财产协议 离婚时夫妻应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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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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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
阅读:14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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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和老公在婚前订立结婚协议书,约定老公婚前购买的一处房屋和屋内所有物品为双方共有财产,货款余额由双方共同承担,并约定该协议在签订之日起生效。后来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没多久我们闹矛盾,开始分居生活。现在我想起诉离婚,请问结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能否依据这份协议书,要求分割房产?
律师解答: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董云春律师认为:
首先,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你们所订立的结婚协议书合法有效。
再次,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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