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一般是指各类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人。
业主会议是指住宅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的最高决策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2)审议、修改、通过住宅区业主及使用人公共契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4)审定住宅区内有关业主和使用人权益的重大事项;(5)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会议选举产生并报由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登记确认的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自治组织,同时也是业主会议的执行机构,向业主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转载于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