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
|
“三鹿”赔偿案指定新华区法院管辖 |
|
发布时间:2009-08-20
|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402次 |
|
昨天,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三鹿奶粉”事件民事赔偿案,索赔者的诉讼已经被指定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管辖,石家庄新华区为“三鹿”所在地。2009年3月12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律师携带六名受害儿童诉状材料前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法院表示七日内将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
据介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律师3月12日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被告知“涉及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赔的诉讼已经指定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律师携带诉状材料前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详细审阅并记录了相关材料,并表示七日内将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询问是否涉及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赔诉讼已经指定由新华区人民法院管辖,获得肯定答复,致电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厅时,立案厅工作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此次律师团民事起诉状中称,此前已于2008年11月24日委托代理律师向三鹿集团致送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并提出了非诉方式协商妥善解决赔偿事宜的律师建议书。然而,三鹿集团及其破产管理人至今未予回复。
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个案助理林峥表示,此次六名受害儿童中有三名来自北京,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受害者的集体起诉分拆,每个人单独起诉,独立立案,互不相关。
他表示,因为法院要求律师提供受害者监护人身份证原件,而受害者分散在各个省份,所以收集身份证时间较长就先将已有的六名受害儿童起诉书递交到法院,目前正在通知其他受害儿童家属,预计下周还将到新华区法院递交其他患儿诉讼材料。林峥表示,目前北京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律师团共有9名律师和2名大学法律专业专家组成,他介绍,自去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受害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来,目前尚未有法院立案,希望此次可以有所突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