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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官暴死看守所 看守所长涉案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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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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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36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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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平乐县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一案,近期将有新结论。据了解,该案将由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而记者获悉,看守所所长盘定龙因隐瞒真相被捕并将受审。
死前曾被绑在通气窗上
根据起诉书显示:2007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许,广西兴安县看守所值班民警周耀弟在对关押在14监舍的黎朝阳解除脚镣手铐戒具洗澡时,发现黎朝阳手脚红肿不宜再戴戒具,遂将此事报告了盘定龙并提议将黎朝阳捆绑约束起来。盘定龙表态:“黎朝阳如果在监舍里吵闹就给他戴戒具,如果戴不了,你要请示、汇报。”当日下午5时许,周耀弟指使该所留所服刑罪犯用布条将黎朝阳捆绑于14监舍的通气窗铁枝上。直至4月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被解下,送医院抢救,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刑犯检举案件现转机
起诉书提到:黎朝阳死亡事件发生后,面对调查组,盘定龙未将真实情况如实报告,反而主动分别找值班民警王万安、周耀弟等人谈话,统一口径不让把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事实真相讲出去,并威胁参与捆绑的留所服刑罪犯和14监舍的在押人员谈话,威胁不能乱讲,统一口径讲黎朝阳是躺在铺上已经昏迷的。结果导致桂林市政法委的两次调查结论是:黎朝阳在羁押期间,没有发现监管民警对其有体罚打骂虐待的情况。
2008年5月30日,曾与黎朝阳一同关押在兴安县看守所14号监舍的死刑犯黄于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黄于新交代了黎朝阳死亡的经过,并称“干部多次找14监舍的人谈话,不得外泄看到的一切”。此后黄于新被停止执行死刑。黎朝阳案也出现重大转机。
■案情回放
●2007年3月26日黎朝阳被刑事拘留,并转羁押于兴安县看守所。
●4月2日黎朝阳突然死于看守所内,身体有多处伤痕和淤青。
●4月29日桂林市黎朝阳事件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黎朝阳系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
●2008年5月30日死刑犯黄于新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交代黎朝阳死亡的真实经过。
●8月11日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兴安县看守所所长盘定龙、民警王万安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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