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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调研全国12个试点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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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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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42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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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3个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检查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试点法院对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调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法院检查调研时充分肯定江苏省三级法院在此项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 工作,更加有成效地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司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确保中央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各试点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试点工作的责任,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并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研究,对试点文本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三是要依靠党委,加强协调。量刑规范化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需要党委的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试点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努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取得好的效果。
在苏期间,熊选国一行还观摩了案件庭审过程,听取了江苏省高院、泰州中院以及姜堰市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对试点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与当地党委、人大、检察、行政司法等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审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外涉港澳台、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进行调研。(陈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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