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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非法获利 “北京首放”汪建中罚没2.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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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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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
阅读:64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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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1日通报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处以等额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一天,证监会还通报了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件,没收武汉新兰德非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的罚款,没收陈杰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
一年多获利1.25亿
汪建中案是证监会首次就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个人开出过亿元的罚单。据介绍,证监会于今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
据调查,汪建中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证监会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汪建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汪建中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
武汉新兰德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起咨询机构操纵市场案件。
调查发现,作为全国知名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相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所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
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陈杰通过上市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武汉新兰德收取咨询费用非法获利735万元。陈杰所控制的账户内非法持有的股票已被证监会依法冻结。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武汉新兰德和陈杰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除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外,还对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陈杰被冻结的股票。对朱汉东采取证券市场禁入5年处罚。
■旧闻链接
5年前即被曝光
早在2003年,媒体就已经曝光了汪建中荐股的问题。
2003年12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神秘“金手指”再现江湖咨询机构北京首放调查》为题报道了当时风头正劲的北京首放。
报道称2003年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周一上午股市开盘,北京首放于上周五推荐的股票,总是位于两市1000多家股票涨幅排行榜的前列,这不是偶然现象。几个月里,北京首放推荐的股票几乎是周周上榜,屡试不爽。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北京首放的操作手法上看,主要有以下特点:荐股的时间大多选择在每周的周五收盘后,荐股的媒体多选择《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在市场极具影响的三大证券报,而且多在周六或周一出版的报刊上出现,所荐的股票大多在周一高开,随后迅速上冲,在较短时间内有一定升幅,但较长时间内跌幅超过20%.
这让业内想起了曾经风光无限的东方趋势,月均收益接近40%.但据有关机构事后的调查统计,听信东方趋势荐股操作的中小散户,最终赔钱的占了绝大多数。
东方趋势以其运作,被指为故意误导投资者,为庄家做托,遭市场千夫所指。2001年证监会召开的一次咨询会议上,某主管官员严厉批评:“一些股评家推荐一个,涨停一个,这是非常不正常的!”
2002年,中国证监会决定暂缓通过东方趋势的年检,责令暂停业务,东方趋势也从此在市场上销声匿迹。而北京首放的表现却比东方趋势更为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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