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闽八条”出台 允许商用地改住宅 房产交易降契税营业税是赤裸裸助涨房价? “打开已建成小区” 将涉及三大法律问题 开发商建筑商存债务纠纷 居民买房5年未能入住 福州查处三起文物被拆案 涉事单位和人员受处罚
搜索:
 >> 首 席 律 师
    卢锋奇,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房地产资深律师;多家房地产专业媒体特邀房地产法律专家。本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在房地产诉讼纠纷、商品房陪购、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等房地产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办
卢锋奇律师

地址: 联系电话:13705082211

邮箱:lufengqilaw@163.com

QQ:996020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5号楼辅楼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 便民服务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申请财产保全须知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须知
委托房产中介卖房1500元款项引纠纷
发布时间:2009-09-18 19:56:15
所属分类:房产中介
阅读:3364次
这1500元售房款归中介吗?

  福州新闻网讯 委托房产中介卖房,在签订协议前,中介与卖主施先生签订标准的个税合同(根据成交价计算税费和佣金)时,还签订了一份实收31万的承诺函。交易结束后,施先生发现,按照成交价34万元计算,扣除税费及应缴佣金后,中介还有1500元的卖房款没有给他。

  去年10月份,施先生委托福建彤春置业有限公司售卖闽侯上街金桥花园的一套住宅。找到了买主后,买卖双方及中介于2007年10月21日签订合同,约定包含各项服务费用在内,房屋的成交价为34万元。彤春置业公司又和施先生签了一份承诺函,保证施先生最终可以实收31万元。施先生表示,当时他就对应扣除的各项税费数额存在疑虑,原本准备签订实收合同。但中介告诉他,现在都是签个税合同,根据应扣除的税费和佣金,才能知道实收金额。

  随着手续完结,施先生发现,根据签订的个税合同,成交价为34万的售房款在扣除了佣金和各种税费后,还剩余31.15万元,和他实收的31万元存在1500元差额。施先生随后联系了彤春置业公司,表示剩下的1500元属于自己所有,要求中介及时归还,但对方一直未作回应。

  3日上午,记者随同施先生来到五四路新天地大厦25楼的彤春置业公司。当时的经办人表示,承诺函和个税合同之间可能存在矛盾,他们是按照卖方实收承诺函来处理的。据该公司营运总监李先生表示,当初卖方在签订实收承诺函时,其实有部分是转嫁税费浮动所带来的风险,这个协议可以视为合同的补充协议。由于对这两份的文件的效力还不能确定,李先生答应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施先生答复。

  施先生认为,承诺函是中介方给自己做出的承诺,应视为承诺实收价不少于31万元。他表示,承诺函内里有一条附加条款“如因政策性因素,导致税费由此变动,此承诺函失效,产权人与我司自行协商”,把税率浮动的风险再次转移到自己身上。他认为中介方应该按合同办事,将多出的1500元返还给他。

  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义通律师事务所李文德律师。李律师表示,中介方作为专业人员,合同所拟条款全部偏向中介方,可以视为不公平和无效合同。中介方所做的实收31万元的承诺,只能视为单方面承诺,关于各种费用规定还是要视《房地产经纪合同》而定,一般来说,成交价扣除税费及应缴佣金后,所余费用均应属卖方所有。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打印本页 | 返 回



Copyright@   福州房地产律师网-专业资深的房地产律师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link: mlb jerseys wholesale| football shirt |football shirts| cheap football shirts||tn requin|generator |generator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