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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网络诈骗逾千万 深圳三团伙14人被捕
发布时间:2009-08-20
所属分类:法律新闻
阅读:599次
“您好,xx电信局,您的固定电话已经巨额欠费,请按9咨询详情”、“您好,我是xx检察院,你涉嫌一起经济犯罪,请将银行卡内存款转入委托账户”,“您好,你购买的商品房可以退税,祥情请转人工咨询”……今年5月以来,深圳市民频繁接到类似电话,而不少市民因防范意识较弱,被犯罪分子诈骗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8月起,深圳福田警方重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短短3个多月时间内,连续打掉三个特大跨境、跨省市诈骗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目前,经核实的跨省市作案数就高达100余宗,涉及金额上千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诈骗过程:层层设套女事主被骗40万

圈套1:电话异地巨额欠费

今年8月23日上午10点半,深圳事主刘某玲家中的电话响了,接了电话后,听筒中传出“欢迎致电中级人民法院,按9转人工接听”提示音,刘某玲想都没想就按了“9”。电话接通后,一女子对刘某玲说:“法院接到南京检察院的函件,说你们家在南京的一电话欠费了,约3900多元”。在该女子的要求下,刘某玲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诉给她。该女子随后称,详细情况会有时公安局的刘警官作出说明。

圈套2:身份证被盗用

大约15分钟后,刘某玲家中的电话又响了。电话中一个自称市公安局“刘警官”的男子说:“最近南京破获了一起盗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的案子,其中两张是用你的身份证办的,一张是汇丰银行的,一张是光大银行的,希望你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现在要你进行录音口供,你必须如实回答。”。随后。“刘警官”煞有介事地问其是否在南京、北京工作过,是否认识“白金龙”、“刘×”,是否在汇丰、光大银行开过户,刘某玲如实回答。见时机成熟,“刘警官”切入主题,问刘某玲在哪个银行开户、有多少存款、存款方式。毫无戒心的刘某玲如实告诉他:“交通银行,40万,定期。”

圈套3:账户需要监管

“刘警官”接着说:“警方会把你的情况传给南京检察院,为了你账户里资金的安全,你要申请账户监管。”11点左右,电话再次响起。接通后,一名自称是“南京检察院周检察官”的女子称:“南京破获了一起盗用他人身份证在银行办卡消费的经济案子。因为还有案犯在逃,而且已查出有七名银行高管与此案有关,请你一定要保密,否则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周又说:“你现在到银行去把账户的钱清零,如果你的账户上在三小时内没有不明资金流进流出,资金会回流到你交通银行的账户里。”在周的要求下,刘某玲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圈套4:汇款到委托账户

11时15分,刘某玲手机响了。周要求其要让手机处于接通状态,把手机放在袋子里,带上存折、身份证到银行去办理。刘某玲急匆匆来到了福中路的交通银行,却因银行现金不足而没有取到。周在电话里催促说:“我已给你申请了银行安全监督委员会的一个账号,姓名是聂某莲,账号为xxxxxx。这个人是安全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到时资金包括损失的部分还有手续费一并会回流到你的账户里的”。挂断电话前,周临了又补上一句说:“记住,我会监视你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到被骗的刘某玲懵懵懂懂出门了。

11时50分,刘某玲再次来到福中路的交通银行,把自己的存折,身份证和写有“聂某莲”和账号的纸条一起递给了营业员。营业员提醒对方账号为外地号,但对“刘警官”、“周检察官”深信不疑的刘某玲对营业员说的话根本没在意。按照刘某玲的要求,营业员把她存折里本息合计406842.95元,分两笔存入了户名为“聂某莲”的账号。汇款后刘某玲回到家,对周说:“已办好。”周再次叮嘱:“一定要保密。”聊完“案子”,周又同刘某玲聊了几句无关的家常,提到家庭、孩子等情况。“办案人员怎么可能在工作中谈私事呢?”刘某玲一下子意识到可能受骗了,遂通过熟人打听汇钱账户的情况。朋友告诉她,对方是在福建开户的,同深圳、南京没半点关联。意识到可能受骗,刘某玲马上到华富派出所报案。

案件侦破:

3个多月擒获14名涉案嫌疑人

4人遭刑拘封存40万赃款

据悉,案件发生后,福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初步分析此案嫌疑人可能以台湾籍人员为首,其活动区域主要分布在福建厦门、福州、泉州,以及广东省内的广州、佛山、东莞、珠海等地。结合前期掌握情况,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嫌疑人所在地调查取证。8月24日,民警在厦门市交通银行分行营业厅柜台,抓获正在取款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璁(男,33岁,台北人)、熊某才(男,29岁,江西赣州市人),当场冻结了嫌疑帐号存款40万元,后赶赴宋某璁住处缴获手提电脑1部,手机5部等一批作案工具。

2名嫌疑人在警方的突审中交待了该犯罪团伙还有 “阿得”(绰号,台湾人)、“长哥”(绰号,台湾人)、“青蛙”(绰号,台湾人) “阿元”、“铁货”等成员在逃。8月30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厦门某网吧抓获正在上网的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某元(男,25岁,广东人)、李某滨(男,22岁,广东人),现场缴获作案银行卡27张、假身份证4张、手机5部。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对其涉嫌诈骗犯罪事实也同样供认不讳。以宋某璁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后被刑事拘留。

在逃5人被擒 破案近千万

今年9月15日起,深圳市开展打击网络电话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福田警方通过对刘某玲被诈骗案追踪侦查,发现另有犯罪团伙继续对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经济较好城市的居民实施诈骗。为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再次赶赴福建省厦门、福州、南平及广东佛山、珠海等地开展侦查工作。

据悉,民警一方面通过对嫌疑人使用过的100多个银行帐号进行逐一查询,同时调取厦门、福州、南平、佛山等地的嫌疑帐号的取款录像进行海量分析、比对;另一方面通过对网络转帐的信息进行查询,排查嫌疑人实施网络转帐的场所,其中包括公寓式酒店及出租屋达21处。10月15日,专案组确定了“9·23”郭某珊被诈骗45万元案属台湾籍人员洪某佑、朱某宗等一伙所为,并在厦门金榜路某花园抓获嫌疑人洪某佑和郝某,现场缴获赃款103000元,及作案手机6部、作案银行卡33张。当晚20时45分许,民警将刚存钱回来嫌疑人朱某宗抓获,缴获赃款10000元、作案手机3部、作案银行卡24张。

根据对3人的审讯,10月22日,专案组在厦门市台湾街某手机店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李铭芳(男,30岁,台湾人)抓获,现场缴获作案手机3部。当晚19时40分许,在厦门某商城门口将另一嫌疑人刘波(外号“阿才”,男,30岁,黑龙江人)抓获,缴获作案手机2部、涉案赃款75000元人民币、作案银行卡1张,5人随后被福田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此案的侦破还带破了深圳龙岗区“9·17”张某珍被诈骗327万案、沙头“9·23”郭某珊被诈骗45万元案、广州海珠区“9·24”叶某萍被诈骗147万案、上海浦东区“10·21”董某被诈骗27万元案等一批重、特大诈骗案件,带破全国该类网络电话诈骗案件73宗(其中深圳市案件17宗),总涉案值近1000万元。目前已追缴回涉案赃款60余万,冻结涉案帐号存款40多万元。

5人被擒连带破案42宗

据警方称,9名涉案嫌疑人被抓后,部分潜逃在外的嫌疑人开始察觉,并频繁变动作案地点。11月5日晚上20时30分许,厦门抓捕组通过掌握的情报得知,有3名诈骗犯罪嫌疑人正乘一辆闽B/Y81xx的客巴从佛山至福建漳州,捕组连夜驾车赶赴闽粤交界诏安收费站进行堵截。

6日0时30分,闽B/Y81xx客巴到达围捕点,抓捕组民警立即上车盘查,却没发现嫌疑人踪迹。经询问得知,3名嫌疑人已乘另一部闽B/Y39xx的客巴过站,民警随即向闽B/Y39xx客巴远去的方向追赶。凌晨1时许,民警在福建沈海高速林头出口处将目标客巴截停,后经上车排查,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文(男,26岁,台湾人)、李某(男,19岁,湖南人)、彭某飞(男,18岁,湖某人)等三名诈骗嫌疑人,现场缴获手机5部(手机IP电话卡9张)、银行卡71张、银行U盾7个(网上转帐专用)等一批作案工具。

经审讯,杨某文等3人交代了其在广东佛山、贵州都匀等地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另一名嫌疑人王某革(男,21岁,贵州人)的活动情况。6日上午,民警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某乡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革抓获归案。至此,以杨某文为首的4名嫌疑人全部被刑拘,该案的侦破带破此类诈骗案件37宗。

经警方对涉案资料的整理,11日10时许,专案民警又在厦门莲景路某地将莲花“9·2”楼某霞被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宇(男,39岁,台湾人)抓获。经审讯,该嫌疑人供认了自身的诈骗事实,并交代了实施南山“9·4”张某兰被诈骗案、盐田“9·9”冯某女被诈骗案等诈骗案件5宗。日前吴某宇已被福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案解密:

诈骗方式经过严格培训

警方称,该类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一是诈骗语音发送,大部分案件中出现的“019”或“0019”开头的嫌疑号码均为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由主要嫌疑人在境外(如泰国、越南、台湾等)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有专门的场所,每一名“工作人员”都经过严格培训,有事先设计好的问、答稿和假冒电讯公司追缴话费的提示语音。先电脑语音提示,后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对话内容诈骗事主,如果事主按照其思路走,则进一步实施诈骗,如果事主有所警觉则放弃当次诈骗行为。

二是准备银行帐号,有一部分嫌疑人专门负责收集身份证或制作假身份到各个银行网点办理帐号(同时申请网上转帐业务及银行U盾)及银行储蓄卡,每个银行卡号通常只用于1~3次诈骗后销毁。

三是赃款的提取与转帐,在全国各省、市大部分地区分布有该类诈骗团伙的同伙,专门负责赃款的提取与转帐。其网络分布:以福建为中心,辐射广东、上海、北京、海南等地,主要通过网络或ATM转帐,达到快速转移、分散提取的目的。

四是分赃情况,每一起诈骗案件所得的金额按诈骗语音发送团伙得80%,赃款的提取与转帐团伙得20%(主犯13%~15%,从犯5%~7%,)分配。 

3类网络电话诈骗形式:

一、冒充国家机关、电信、银行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电话(大部分是以0019或+019开头)直接拨打事主的家庭或公司固定电话,称机主在外地开设的固定电话已欠费,当事主提出质疑时,诈骗分子连续假冒国家机关、电信、银行工作人员等身份欺诈事主,假借为事主“排忧解难”,博取事主的信任,并称事主的个人身份、银行帐号等资料违法分子被冒用、盗用,个人名下的银行帐号资金不安全需要采取监管手段、资金转移等借口,诱导事主将个人名下的存款汇入诈骗分子事先准备的银行帐户内,达到诈骗目的。该类犯罪诈骗数额大,大部分受害者的个人名下全部银行存款尽数被骗,危害极大。

二、以汽车、房产退税为借口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前期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到一些城市居民的身份资料、购车信息、房产信息等个人隐私资料,后冒充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其中有北京、广州等地的“铁通一号通”号码)拨打事主的电话,以事主前期购买的汽车、房产依照当前国家税务政策可以退税为借口实施诈骗。因诈骗分子对事主个人购车、房的资料“了如指掌”,致使一些事主对“退税”这一虚构事实信以为真,主动按照诈骗分子的指引,到银行柜员机实施转帐操作。一些诈骗分子为深程度迷惑事主,还会诱导事主将柜员机操作界面切换为英文界面,后再进行转帐,最终达到诈骗目的。

三、发送向指定银行帐号汇款短信的诈骗行为。

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跨国界、地域的特点,向手机用户群发向指定银行帐号汇款短信,如“请将钱汇到XX银行,帐号:622202201300177XXX,户名XXX,请尽快办理 。”这种诈骗手段与手机短信中奖诈骗相类似。这类直接让事主汇钱的短信侵害的事主较多是从事商务活动的群体,个案的涉案数额高,而且作案环节少,成本低,是网络远程操控诈骗犯罪一种新手段,并且有迅速在经济发达城市曼延的趋势。

网络诈骗特点:

一、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及“网关”技术,实现网络与语音互通,直接利用网络发送语音,并将诈骗公司开设在台湾、越南、泰国等地,拨打其地区的电话,实现与受害者对话,并实施诈骗行为。如深圳市目前出现最多的“0019XXXXX”或“+019XXXXXX”开头的电话,基本上是从台湾发送的。

二、诈骗分子作案时利用专业电脑软件更改受害者来电显示的号码,例如通过模仿建设银行“95533”、电信“10086”等公众熟悉的客服电话,来减低受害者的防范心理,接着进一步实施诈骗行为。在厦门“10·23”诈骗案中已出现该作案手段,诈骗分子模仿了厦门建设银行“95533”服务电话实施诈骗。

三、诈骗分子用假身份证或骗取、拾到的他人身份证,到全国各地金融储蓄网点开设帐户、储蓄卡、网上交易功能等,现在已发展到有犯罪团伙专门帮诈骗分子办理银行卡,然后以每一套卡(包含帐户身份复印件、银行卡、存折、U盾、网上交易功能等)价值200~400元左右出售给诈骗团伙。一旦受害人将款项存入诈骗分子指定的帐户,即派专人从柜员机提现,较大数额的款项则通过在柜员机上转帐后提取,例如:受害者被诈骗50万元,诈骗分子利用我国同城同银行转帐即时到帐户和每卡每日可提现2万~5万等功能,只要用25张银行卡就在短时间内将全部款项提现。

四、按照诈骗分子之间约定的分赃惯例,每一起诈骗案件所得的全部赃款分赃比例为:打诈骗电话团伙占80%,赃款的提取与转帐的团伙占20%(主犯13%~15%,从犯5%~7%,)。大部分境外打诈骗电话团伙,为了将赃款快速转移出境,一般采取通过“地下钱庄”洗钱,也有诈骗分子联系合法进出口贸易公司,以出口的名义将赃款转化成商品,出口后再由境外贸易公司将商品转化成赃款,从而达到洗钱目的。

五、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犯罪前,会对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章及国家政策、办事规程等进行研究,并事先准备好内容结构严密,可供诈骗人员实施诈骗时参考、对答的文稿,形成规范化对话模式,增加诈骗成功率。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一环套一环,逐步实施诈骗行为,有收集受害者个人资料的、发送模拟录音的、冒充国家机关、电信、银行工作人员的、提取赃款的等等,且每一项诈骗行为均有专人负责,层层控制,其架构类似“金字塔”结构。

六、所谓“规章”,是指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过程中的一些惯用手法。一是团伙成员全部使用不记名或假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同时使用多部作案手机,针对不同团伙成员专机专用,一般每月换一个联系号码或骗取到数额较大的款项后立即更换联系号码;二是团伙成员之间只称呼假名或外号,对成员的个人真实基本情况互不过问;三是生活场所与作案场所分离,且不断更换、搬迁。这些给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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