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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福州群租一族引发的安全问题埋单
发布时间:2009-08-25 01:36:08
所属分类:媒体采访
阅读:3314次
来源:海峡财经导报  作者:江晓春

  随着房价的不断走高,从四面八方涌入福州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因承受不起每月数百至数千元的租房费用,只好三五成群合租一套房子居住,而一些业主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把一套原来只有二、三个房间的房子区隔成五、六间。随着群租日益走俏,原有平静的小区也因群租者之间的矛盾堆积引发了不少治安问题

   一间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成五间独立单元,里面住着五个互不相识的住户,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房东。这种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普遍存在的“群租现象”,如今也在福州成蔓延之势。

  “群租”房走俏榕城

  7月19日,记者在国房网上看见这样一条租房信息:金山酒店式江景公寓、20平方米、一室0厅一卫、800元/月。根据网站上登记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了业主丰先生的电话。根据他提供的地址,记者走进了位于金山生活区醉棠苑的某栋住宅楼内。

  这是一套复式住宅,走进大门,眼前的景象让记者吃了一惊。一层楼被隔出了五个房间和一个公共卫生间,靠近大门处设有一个吧台。丰先生告诉记者,他专门请了一位管理员在吧台打理日常事务。记者走进一间约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面有一张床,一套桌椅,一台电视,但没有窗户。丰先生告诉记者,这间房的月租金是600元。隔壁的一间20几平米的房间带有一个独立的阳台和卫生间(卫生间是利用阳台的一角隔出来的),月租金要1200元。

  在这套复式楼的二层,隔出了四间房和一个公共卫生间,露台处则搭建了一个公共厨房和洗衣房,为这里十几名承租户所共用。从露台上可以望见不远处的闽江,丰先生不无得意地说:“这里的地理位置绝对好,交通方便、风景优美,晚上还可以在露台上乘凉。”

  记者从一些房产中介经纪人处了解到,近年来,这样的“群租”在福州开始逐渐增多。例如,在金山碧水一期友兰苑内,一套约120平方米的住宅就被隔成五间,每间以750元/月的价格出租;同样,南国金辉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也被隔成五间,价格为800元/月。

  市场有需求,多方都受益

  小文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金山某公司实习,工资是1000元/月。他告诉记者,以他这样的收入水平很难在金山租一套相对便宜的房子。因为那一带大部分为次新房,且小户型很少,一套两房的住宅月租金需要1000元以上。上周他好不容易才在金山某小区租到了一套“群租”房,每月700元。好在他与同学合租,两人各分担350元,压力还不算太大。

  福州双安房产代理公司金山店店长林斌告诉记者,租住“群租”房的大多是学生、刚刚参加工作的人、打工者等低收入群体,因为他们租不起整套住宅。除金山生活区外,鼓楼区由于房源少、租金高,因此“群租”房也相对较多。但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福州的外来流动人口不是太多,因此,目前“群租现象”并不普遍,但今后将会逐渐增多。

  而对房东来说,分隔成几间的单元房显然比一套大户型房子更能吸引租户,而且租金回报率也要高出不少。例如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为1300元,而将其分隔为五间分别出租后,月租金可达3000-4000元,高出一倍多的价钱。以丰先生的复式楼为例,如果将其整体出租,恐怕很难找到承租对象。而经过分隔后,他每月的租金收入至少可达8000元。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群租”的方式也给房东带来了一些不便,福州双安房产代理公司总经理郑爱新指出,由于一套房变成了几套房,房东需要不断寻找承租人。而人员流动性的增大也给管理造成难度,甚至导致不少纠纷。可是即便如此,诱人的租金回报率还是让一部分房东甘愿忍受麻烦。

  实际上,除了房东,中介机构也是“群租”房的受益者。如果一套住宅的四间单元房都能交易成功,那么中介方将收取四份中介费,这显然是笔划算的买卖。

  “群租”暗藏隐患

  “群租”给租赁双方带来利好的同时,也暗藏着不少隐患。租户数量的增加,人员的频繁流动,不仅加大了社区公共设施的损坏率,使住宅品质下降;还增加了小区管理难度,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为了实现“群租”,房东有时会改变房屋原来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将厨房改成卫生间,在削弱房屋坚固性的同时,也给楼下的住户带来困扰。

  “群租现象”在上海十分普遍,长期以来一直争议不断。去年12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其中第一条规定:“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担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该规定同时明确:“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然而,尽管限制条件不少,但起到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半年多时间过去了,“群租”势头依旧旺盛。

  尽管“群租”现象在福州还不普遍,但其逐年增多的趋势以及造成的影响也在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的卢锋奇律师表示,“群租”问题在法律上还是空白,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而“群租”是否对他人造成影响也不好界定。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陈燕敏律师指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出现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2.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3.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果房东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就无法追究其责任。

  在厦门、宁波等一些城市的地方法规中,就规定业主不能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但目前福州还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即便在对房屋设计规划有明确法规约束的上海,由于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监管不到位以及执法部门不明确等原因,“群租”现象没有得到遏制。福建永安物业公司董事长林常青表示,监管“群租”需要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一同参与,而物业公司只能起到劝导的作用,并没有执法权。

  房价过高是根源

  就在禁止“群租”的呼声愈发强烈时,一些低收入群体也发出了“谁来关注我们的生存”的呼声。有业内人士指出,“群租”问题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不在法律缺失,而是房价过高所致。高房价让众多低收入阶层不得不选择租房生活,而随着房价的走高,投资者为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也必然不断提升房租的水平,这就迫使那些低收入者只能选择“群租”生活。因此,高房价才是出现“群租”问题的根源所在。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6月份,福州房屋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5%,租金水平在这两个月内也出现了上升态势。市区租金水平达到800-1500元/月,对于大量租房群体来说,生活压力日益加重。

  有人认为,给“群租”以合法的地位,比一味地禁止更为合理。通过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给予明确,并把“群租”的有关条款写入业主公约,如有违反,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处理,或者以业委会的名义进行起诉。业内人士还指出,规范“群租”的关键是落实有效监管(如房地产经纪环节)、明确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检查执法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和改善“群租”的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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