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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
发布时间:2009-08-25 0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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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媒体采访 |
阅读:397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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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 卢锋奇律师
1.买的二手房漏雨怎么办?
市民李女士:今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去看房子的时候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当天就交了定金。到了6月初,我们已经办好所有过户手续并交给卖主大部分房款。本月,下过几次大雨后,房子出现了漏雨现象。经过仔细观察发现,房子是在我们看房前重新粉刷的。找卖主理论,他不承认隐瞒房子漏雨的情况,他能做的就是带我们去物业找人修。据邻居介绍这房子以前就一直漏雨。请问,有没有办法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
律师回复:如果房子在交付前就发生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况,则可以要求出售人对房子进行修复,如拒绝修复,买受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李女士首先要做的是对出售人的刻意隐瞒行为进行取证,以此来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2.父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市民陈先生:我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但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准备结婚,若我在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如果陈先生父母在他结婚之前就已经将全部房款支付完毕,则房子属于陈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理论上说,房子的归属应当以房产证下发的时间判定,但是,由于多数情况下房产证下发得不够及时,因此一般以买卖事实成立时间为基准进行判定。 来源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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